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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拖吊違規車子,未按標準程序,可申請賠償 [打印本頁]

作者: b77792003    時間: 2007-3-11 00:37
標題: 拖吊違規車子,未按標準程序,可申請賠償
拖吊違規車子,未按標準程序,可申請賠償

違規拖吊問題已經嚴重到民怨沸騰的地
步,擔任消基會汽車委員會委員的汽百科
雜誌社社長范南江說,拖吊到處橫行,專
挑好拖的車下手,已經有不少車主索性祭
出絕招,用未按標準程序執法的名義,向
隨車員提出告訴,並申請國家賠償。車主
雜誌副總編輯羅焜平說﹕太多的車主往往
在繳了罰款,把車開回家後,才發現愛車
給拖壞了。偏偏向申訴單位上告後,卻都
因為車已開離拖吊場而皆落得投訴無
效。

愛車被狠狠拖壞的事例太多了,已有不少出售有四輪傳動車款的商家,乾脆送給車主一張寫有「此車使用四輪傳動裝置,如拖吊請加裝輔助輪」字樣的警告牌,也算一種無奈因應。車主們請記住﹕按照標準的拖吊程序,隨車警員必須在貼上封條,且在原地等待三分鐘,等確定車主並未出現後始可把車拖走,而且按規定拖車都應加裝輔助輪,以免因為拖到傳動軸而將變速箱硬生生給拖壞。因此凡是車主趕到後依然硬拖,先拖走一段路再貼封條或未加裝輔助輪者,皆屬違規違法行為。

當愛車再被拖吊,在領車之前記得要先檢視一番:

隔熱紙或門鎖的鎖頭都可能被拖吊人員給弄壞。

有無拖到傳動軸,可瞧瞧保險桿上的碰觸痕跡。

試開看看,如從N檔排到D檔。聽到喀拉喀拉聲,便意味變速箱齒輪已受損。

四輪傳動車若有同樣聲音,則表示差速器鬆脫了。

拉拉看手煞車,若變鬆了,就可肯定愛車是在手煞車未放平下給拖走,應可舉證提出申訴。

申訴前,別忘了要求拖吊單位出示現場照片。

切記領車的時候,詳細檢查有無受損,並索取現場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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