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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陳俞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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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法律的人永遠理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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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7-1 05:07:53 | 顯示全部樓層
告給他死+1~媽的~海陸中的廢物,開車撞人自己還腦震盪??
我看軍醫眼花搞錯了吧?對方根本是腦殘不是腦震盪,自己先天性大腦殘障了還扯到腦震盪
還好開版大你當時有馬上叫警察來做筆錄拍照存證
證據每項都對你有利,不用跟他怕..告死他!照這種搞法對方沒誠意要和解 板大你不只能拿五萬
最好在開庭時再跟法官說"我現在受傷那隻腳有後遺症,而且精神創傷不敢騎車"
隨便判也賠你個2.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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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7-2 04:06:48 | 顯示全部樓層
順便提一下,蘋果老實說我不太喜歡... 因為不夠大條他們沒興趣
除非你錄到對方有"新聞性"的回話(說啥小要打你那類的)
不然蘋果會愛理不理(因為對方只是個"兵",不是官)
之前其他大大有教過了,態度要軟..但要堅持原則,特別是在調解委員會的現場
讓那些調解委員看清楚你跟他之間的"誠意"差別..連調解報告都對你有利
那你上法庭就穩贏不輸了~假使比例是您30%:他70%
法院如果判賠十萬,那您也能拿到七萬...怎麼算都是對方死
加油~小弟幫幹~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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