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蘋果日報副刊
文-吳淡如
30歲的她,愛情路可以說是「朦朧一片」,在迷霧中蒼茫奔逃。
18歲,在一個黑社會小混混的熱烈追求下,「我不是很喜歡他,但是他在婚前,真的對我很好」……她懷了身孕,爸媽反對來不及了,只好任由她嫁,婚後公婆很看不起她,她靠在加工廠的微薄薪水養活自己和女兒,婆家還常要她拿錢出來。
不只想要當朋友
過了陰暗的日子好些年。先生有了外遇,在逼迫下離了婚,帶著女兒離開了。離婚後,她開始學仲介房子,經濟狀況好轉了。
雖說是解脫,但離婚的感覺還是讓她很痛苦。還好從前的同事小張夫婦,對她一直噓寒問暖,給她友情支持。不過,不妙的是小張後來對她表示,他想要做的不只是朋友。
「我不喜歡他,他後來…太緊迫盯人了,動不動就打電話給我。為了拒絕他的追求,我開始參加各種徵友的活動,認識了幾個還算不錯的男子──可是,他常常出現在我身邊,只要逮到機會,就跟我說那些男的的壞話,說他們對我都是有目的的。我有個小孩,別人不會想要娶帶拖油瓶的女人……」
事情最後的發展是:她竟然和小張生了一個孩子!她考慮過拿掉,但小張告訴她,他的太太已經接受這件事,要她把孩子生下來。而當她真的把孩子生下來時,他的太太──也是她的朋友,向法院提起告訴,告她妨害家庭──不用捉姦,孩子就是最好的通姦證明!
她說到這裡,很是氣憤,因為她認為:「他太太根本是知道的!我和他去過她家好幾次,她太太曾說她一點也不介意,與其老公去外面花,不如跟我在一起。可是她現在竟然出爾反爾!我不是主動誘拐別人丈夫的壞女人!」她上過法院為自己辯白,但還是被判了刑。
乖女孩變壞女人
聽完她的故事,我不知該對處境堪憐的她說些什麼才好。她的戀愛問題,一直出在「好女怕纏男」上。
「他對我很好,我不接受就很對不起他。」是很多乖女孩的心聲。不懂得拒絕,也不明白自己有權利選擇──而不只是被選擇,竟使「乖女孩」變成了世人眼中的「壞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