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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love51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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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一中挑釁我的KTR請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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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發表於 2007-5-24 14:29:0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doraemonca 於 2007-5-24 02:20 PM 發表
其實冰是燥的
吃越多火氣會越大...:handshake

來瓶味丹青草茶吧..


吼...阿弟

你有打廣告的嫌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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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發表於 2007-5-24 14:36:2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love515151 於 2007-5-24 02:23 PM 發表
我講這文又沒批評!!  這很多人講阿

車太多不好跑是沒錯阿



玩車的定義勒
你董什麼較玩車嗎?
我看你是被車玩吧?
原帖由 love515151 於 2007-5-24 02:16 PM 發表


來啦  我請客  我請你吃比肯德基全家餐桶 還要大的冰桶




同學哪位= =?
看不出來不歡迎裝熟嗎 ==

--------------------------------------------------------------------------

話說大會師
要不是我手傷還沒好
我也有報名

[ 本帖最後由 宗翰 於 2007-5-24 02:46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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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發表於 2007-5-24 14:37:3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10064752 於 2007-5-24 02:01 PM 發表

.
因為有你們的出現  才被妳們搞爛吧



不不不

是因為有你們的出現
才會有人得搞濫你們

話別說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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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發表於 2007-5-24 14:46:04 | 只看該作者
其實看了之後 覺得滿有趣的

真的要講明的話


雙方都有錯

不過我對於  我自己騎車的事情   是看的很淡

所以對於一些發文  也是平常心看待

有些甚至可以當做笑話來看 :)

都有錯吧,不過  星STAR  感覺有點太激動

我應該是不會被激怒

其實就算 這邊是 幹版

發言還是要謹慎,沒有必要嗆來嗆去


世界是很大的, 話也沒必要說死,留一線彼此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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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發表於 2007-5-24 15:05:32 | 只看該作者
= = 總歸一句 阿彥大!你這樣po文 說實在沒什麼意義 如果是心情抒發 那倒不會那麼多人說來說去
可是你po文是來找人嗆聲的 文章你也說得很不客氣 可想你不是來和解的
既然不是來和解 為啥當下不直接扁他或者call朋友來圍毆 卻要來這po文找人
我知道你很氣 但是有意義嗎 這 抱怨版 被弄成尋人挑釁版 似乎不太好吧
我也是台中人 也很替你抱不平 看了他們對你的行為 我看了也很氣!
但是 希望你能帶種點 激起我這沒種的熱血
不然看了這篇尋人挑釁文 我卻感到一份 蛋蛋的憂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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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發表於 2007-5-24 15:29:23 | 只看該作者
還是乖乖的當我的人才好:lovel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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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發表於 2007-5-24 16:51:3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ㄚ徹 於 2007-5-24 03:24 PM 發表
錯!並不可恥!
可恥的是不會勇於認錯!

怎麼會看到有人什麼都不知道、什麼都不清楚,
一知半解的,就有感而發?



YA 我有認錯

所以別再為我吵架了 我會心痛 呵呵:loveliness:


(快跑 在開玩笑下去.. 等等被圍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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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發表於 2007-5-24 18:14:1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唐牛4代 於 2007-5-24 02:17 PM 發表


幹!快熱死了

來個比基尼辣妹消消暑吧:loveliness:


比基尼辣妹會更熱吧
我光看到辣妹我就全身熱起來了: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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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發表於 2007-5-24 18:16:4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oolbluestar 於 2007-5-24 01:37 PM 發表



為什麼有人會被幹有人就不會呢

為什麼人家"淡水團"150幾篇文裡面...沒有半篇是被幹的文章

可是"台中團"才十出頭篇就鬧翻天了呢???

真是神奇阿


這我也不知道耶 是出必有因吧

話說阿星你不是要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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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發表於 2007-5-24 18:22:34 |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

帶種點直接帶人去一中街找

找到打一頓砸掉他的車,打斷他踩你排氣管的腳

然後拍起來po上來,絕對不會有人炮你的

大家都會說


大大你好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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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發表於 2007-5-24 18:23:1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love515151 於 2007-5-24 13:57 發表
對阿  讓各位車友看你多沒品!!



哈哈哈....怎麼辦....我快笑死了....哈哈哈

算了算了...我輸了....果真是人才:good:

小弟在此也向各位道個歉

是我太幼稚,太不成熟
閑閑吃飽沒事做,故意找台中團的碴....

其實台中團個個都是年輕有為的好青年

思想成熟正確...至於會被砲...

都是因為我們這群人太白目,思想幼稚...故意找碴
唯恐天下不亂

一切都是我的錯...我會好好檢討改進...謝謝指教: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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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發表於 2007-5-24 18:24:0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5886 於 2007-5-24 06:14 PM 發表


比基尼辣妹會更熱吧
我光看到辣妹我就全身熱起來了:handshake



小弟本身只會熱在"某方面"......:lovel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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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發表於 2007-5-24 18:25:4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oolbluestar 於 2007-5-24 06:23 PM 發表



哈哈哈....怎麼辦....我快笑死了....哈哈哈

算了算了...我輸了....果真是人才:good:

小弟在此也向各位道個歉

是我太幼稚,太不成熟
閑閑吃飽沒事做,故意找台中團的碴....

其實台中團個個都是 ...



感覺阿星有在熱血沸騰了

不是有位大大說了,騎檔車的年齡越來越低

素質也就越來越...:loveliness:


我們淺水看笑話: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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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發表於 2007-5-24 18:27:3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5886 於 2007-5-24 18:16 發表


這我也不知道耶 是出必有因吧

話說阿星你不是要淺水???


哈哈...被發現了

不過我真的輸了....剛才在K版又看到前幾天才被砲完
還說有再檢討....
喜歡"有感而發"的丁丁的發言

我實在是...徹底認輸了...果真是出人才阿...

在此向我得罪過的各位道歉....

是我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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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發表於 2007-5-24 18:35:52 | 只看該作者
讓我說一下,為何那麼多人會罵阿彥

近來一堆新手來沒多久沒有在SACOO摸熟,就跑去雅虎自立門戶,意圖很明顯想要當老大,

是否有想過在台中還有日蝕和A剛等貢獻良多(大魔王!?),就想要做一個大大,

為何會對台中團那麼敏感,阿彥的嗆聲文還有發太多次的揪團,還有發的帖子等,

是否有不對的地方,我是不清楚為何一堆人叫阿彥為大大,反而我看到了嗆聲文才知道這個人,

福祿壽曾說過:騎檔車的年紀越來越低,水準也跟著:suck:

並非發個哈拉文嗆聲文就可以威風,私底下一堆元老會員等三不五時幫車友修車,我想在檯面上一堆人都不知道

那些人都稱你為大大,作為一個領袖是否因有領袖能力,處理事務得當!?

不是在網路上嗆聲,不是人家罵你就說台中團是我們這幾個在用,在網路上公開團體形同網路宣傳與招生

如果你這樣說請私下開團,在SAYCOO一堆團也是私下來,就因為你的處理方式導致一堆人不信任,

我進來這也沒多久,可是我看過跟店家欠錢逃跑,借之前態度跟後來差真多,還有組團帶車友(一堆車有不知道內容)去嗆聲,

領導人物揪團去嗆他不爽的人,還有揪團摔車車禍等等,危及到人身安全跟權利時,是否該有團長負責及出面,

很多次了,揪團的或創團的人帶團出事,人跑了也不負責,如果反過人還罵車禍的人技術差!?那出團的本質?飆車嗎?

連GP都有摔車最好是說的人技術有達世界級,如果出事情家長可以告你:

一、公共危險罪(實務上對於多人聚眾群體在路上狂奔快駛,從事各類飆車活動,多引用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妨害交通罪,予以追訴處罰。依該

條文規定,飆車者在道路上從事競駛的飆車行為,以致妨害公眾往來安圈的話,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若是因為飆車

而發生致人於死事故,更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有期徒刑,弱勢至人重傷者,則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妨害秩序罪(青少年如果成群結隊,聚眾飆車,擾亂公眾安寧之行為,仍不解散者,既成立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公然聚眾不遵解散罪,可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三萬元以上十五萬以下罰款。如霸佔道路,強迫公眾改道、影響公共秩序者既可成立本罪。首謀及下手實施強暴脅迫者,

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飆車青少年,除了從事飆車外,佑同時攜帶刀械、爆裂物等危險物品,則可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或少年事件處理之有關虞犯等之規定處罰。)

四、傷害罪(使他人傷害)

我想這都是你個人難以承擔的,也因為這樣一堆老的會員不希望SAYCOO在受到更多傷害,才會如此激進的罵反彈

再看看你對十萬青年的評價?你說像是大遊行,不是玩車的定義?

先把技術放一邊,看看煥仔跟小瑞的用心辦的活動內容,企劃跟管理,甚至聲望等,這不是辦團辦活的該學習的嗎?

如果照你說不是玩車的定義?那你請去賽道跑不然久違反以上的法律,

如果你看得懂,我也希望你們的台中團能夠興盛,至於評價就交給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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