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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Jims 於 2009-2-17 00:31 編輯
台灣省行政院環保署公告: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一日起民眾主動報繳廢機動車輛回收獎勵金發放標準:
汽車出廠需滿十年以上,並無欠稅廢汽車每輛可領獎勵金1000元正。
歡迎大家如有汽車需要報廢回收,請找「台灣省行政院環保署合格特約廢車回收優良廠商《裕通行》環保署資源回收登記編號第Q89CM005號」辦理車輛回收事宜,回收區域:台中、彰化、南投、嘉義、雲林、台南、高雄等各縣市地區皆有回收。
為了確保大家的權益設想,避免您的愛車被他人非法使用,請務必指定「台灣省行政院環保署合法立案廢車回收商:裕通行汽機車資源回收工廠」!
從現在起車輛回收後皆可拿數仟元車體回收補貼金,如需要辦理車輛回收 http://socar.topdn.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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