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yCoo論壇

查看: 2115|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請把我的青蛙還給我!」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09-7-8 05:30:2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一樣突變版的故事裡,王子被巫婆下了毒咒,變成了一隻青蛙,
必須要找到一位公主親他一下,才能破解咒語,變身回帥氣俊俏的王子。
如果有一位勇敢的公主,願意親一隻青蛙,她將會親眼見證一個奇蹟,
而她的報償將是一個在身上打了蝴蝶結做為禮物的王子,
以及王子許諾給她的「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因此王子青蛙找啊找,來到一個公主閨房後花園的池塘,耐心等待機會。
日子一天一天過去,有一天,公主把玩著一顆金球,在後花園玩著,
結果一不小心,球掉到池塘裡了。
王子青蛙見機不可失,就趕快跳到公主跟前,對公主說:
「嗨,小公主,你的金球掉到池塘裡去了是嗎?
我可以幫你找回來,不過你要答應我一個要求。」

「太好了,你真的能幫我找回來嗎?你的要求是什麼?」
「我把金球找給你,但是,你必須要親我一下。」
「你臭美,大色狼!我幹嘛要親你,我爸爸金球多的是,
我再去跟他要一個,誰希罕掉在池塘裡的那顆。臭青蛙!」
公主說完,就掉頭離去,丟下一臉錯愕又傷心的王子青蛙。
第二次,公主玩金球,又不小心掉到池塘裡了。
她知道池塘裡有一隻好色的青蛙,因此連靠近池塘一步也沒有,回頭就跑了。
第三次,公主玩金球,又不小心掉到池塘裡了。
王子青蛙知道,這可能是他最後一次機會,
趕快又跑出來說:「公主,公主,又是我,我可以幫你找金球。」
「又是你,不要作夢了,不要妄想我會親一隻青蛙。」
「不用不用,你不必親我,我可以幫你找,
只是找到之後,你可以聽我說一個故事嗎?」
聽故事?這倒有趣,公主心裡想。
而且一連丟了三個金球,再去跟父王要,可能會挨罵。
「好吧,就一個。」公主想,等他找到了隨便敷衍他一下就好了。
王子青蛙很快找到第一個金球,然後把金球交給公主,
公主為了履行承諾,就坐在青蛙旁邊,等著他說故事。

青蛙於是開始講述自己悲慘的身世,他說:
「其實,我並不是一隻青蛙,我是一位王子 ..」
「哈哈哈,太好笑了,這就是你要講的故事嗎?你真會說笑話,你是一個王子?
我爸爸還是一個豬頭勒。喔,抱歉,我不可以開爸爸的玩笑。」
「公主,你不可以這樣嘲笑一隻青蛙,青蛙也是有尊嚴的。」
「哈哈哈,這也是你笑話的一部份嗎?真好笑,我要走了,再見。」
「喂喂喂,公主,你還有兩顆球耶,
好,我不講故事,我講笑話,你明天來,
我幫你找球,然後還講笑話給你聽!」
「看看吧,如果我有空!」
後來公主回到閨房想到池塘那隻青蛙,覺得他還怪有趣的。
而且他今天說的笑話很好笑,
就決定明天去把那兩顆金球找回來,然後聽聽青蛙會講什麼笑話。
隔天,青蛙看見公主出現,非常高興,幫她找了金球,
又努力講了幾個非常好笑的笑話,
弄得整個後花園,都是公主的哈哈大笑聲,而且笑得公主眼淚都流出來了。

「那麼,你明天還會來聽我說笑話嗎?」
到了傍晚,公主必須回去吃晚飯的時候,青蛙問。
「好啊,如果你還有好笑的笑話。」
就這樣,每天下午,公主和青蛙固定有一個笑話約會。
一直持續了一百天。
公主發現,這隻青蛙很有內涵,
他不僅會說笑話,還會背很多十四行詩,而且還懂很多歷史。
公主覺得,自己好像有點慢慢喜歡上這隻青蛙。

因此第101天,在他們的笑話約會結束前,公主對青蛙說:
「我很謝謝你這些日子來,一直講笑話給我聽,
我曾經誤會你是一隻好色的青蛙,我想你不是,
你一開始就要我親你,也許有你的理由。
我想,我有點喜歡上你了,
所以今天我可以親你一下,來,靠過來。」
說完,公主在青蛙的臉頰上親了一下。
賓果 ! 奇蹟發生,巫婆的咒語破解了,
公主眼前出現一位帥氣挺拔、英俊瀟灑的王子。
公主嚇壞了:「發生了什麼事。」由青蛙變成的王子說:
「公主,你的愛破解了一個巫婆的毒咒。
你剛剛親吻了我,我是一個王子,
一個巫婆把我變成青蛙,你救了我,是你把我變成王子。」

「我親的是一隻青蛙。」
「是,青蛙就是我,我已經變成王子了。」
「可是,我親的是一隻青蛙。」
「公主,你不明白嗎?我已經由青蛙變成王子了,王子難道沒有比青蛙好嗎?」
「可是我並不想要王子,我喜歡青蛙。」
「可是你喜歡的青蛙已經變成王子了,王子比青蛙好太多了,不是嗎?
青蛙只能說笑話給你聽,可是等我變成國王,等你嫁給我,我可以讓你變成皇后。」
「等等,」公主終於回了神:
「我根本沒有想要一個王子,我要我的青蛙,
會講笑話的青蛙很好,你嫌棄你的過去嗎?
我喜歡的是一隻青蛙,我為什麼要一個會嫌棄青蛙的王子?
不要再說了,請把我的青蛙還給我!」


    一個真正喜歡你的人,會接受你的一切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加入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手機版|黑名單|SayCoo論壇

GMT+8, 2024-5-4 23:12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