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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攝影比賽,歡迎大家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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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6-16 11:52:5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鏡宮攝影活動」比賽
一、活動名稱:「鏡宮攝影活動」比賽。
二、活動目的:宣傳「美國華人女性史展覽」。
三、「美國華人女性史展覽」展覽期間及地點:
台北場:2015年06月19日至08月02日
國立歷史博物館 (地址:台北市南海路49號)
台南場:2015年09月23日至11月10日
台南市公會堂 (地址:台南市中西區民權路2段30號)
四、活動地點:「中華民國華人歷史家協會」臉書粉絲團專頁。
五、主辦單位:華人歷史家協會、台灣玻璃團隊
六、活動辦法:
(一)、參賽者於「美國華人女性史展覽」之展覽期間,至展場「鏡宮」取景拍照作為參賽作品。
(二)、參賽者需加入「中華民國華人歷史家協會」臉書粉絲團。
(三)、選定參賽作品並命名做為檔案名稱,公開發佈於「中華民國華人歷史家協會」臉書粉絲團專頁並分享至個人動態時報,每一個Facebook帳號(即參賽者)以三張參賽作品為限。
(四)、完成以上項目後,參加者須以臉書私訊方式告知管理者以下列資訊:
(1)、真實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2)、臉書顯示名稱
(3)、聯絡電話、E-mail
(4)、參賽作品的張數及檔案名稱
(五)、一身分限以一帳號參賽,若有重覆則以先上傳之參賽作品為準。
(六)、參賽者須將活動訊息分享在其臉書動態時報且設定為公開狀態。
(七)、收件截止時間:
台北場:2015年08月02 日24:00
台南場:2015年11月10 日24:00
(八)、得獎及入圍名單將於以下時間公佈於「中華民國華人歷史家協會」臉書粉絲專頁,並寄發E-mail通知領獎辦法:
台北場:2015年08月16 日
台南場:2015年11月24日
(九)、同一個Facebook帳號(即參賽者)可重複參賽兩場,但參賽作品不得重複。
七、參賽對象:凡對本活動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八、活動獎項:
    台北場
(1)優等獎兩名:各獲得iPad乙台。
(2)入圍獎一名:新台幣三千元整。
   台南場
(1)優等獎兩名:各獲得iPad乙台。
(2)入圍獎一名:新台幣三千元整。
入圍者作品將在台灣玻璃博物館長期陳列。
九、活動預期效益:
1.增加與媒體接觸管道,提高報導曝光率。
2.製造話題性,引起國人對美國華人女性史之興趣。
3.增進國人對美國華人女性史的認識及瞭解。
4.增加展覽之能見度與曝光率,為美國華人女性史展覽做最佳宣傳。
十、活動獎項預算:
  
項目
  
內容
單價
數量
小計
備註
  
優等獎
  
iPad
16,000
4
64,000
展覽結束後由藝術家評審選出。
  
入圍獎
  
現金
3,000
2
6,000
展覽結束後由藝術家評審選出。
  
合計
  
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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