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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 被撞還被罵 還要自己花錢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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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7-4 18:43:47 | 顯示全部樓層
這種事,只能自認運氣不好,不過她要求的太過份,可以就警察來做記錄,
看看是誰的過錯居多。
現在已沒有"大車撞小車、小車撞行人"一定輸的不成文規定了
現在講究得是"路權"
看看誰對或錯成份佔多少,來看這個車禍案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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