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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大家那麼喜歡那張照片的話
我也無話可說
至於肖像權的部分的話
我再跟大家怎麼收錢........
以下是我內心的吶喊:
那天再樹人門口知道他手上是拿著我的鑰匙
我整個人腳軟、傻掉....
感覺好像到了地獄一樣
當時我好想跟著我的車,一起逃的遠遠的,越遠越好...
只不過基於人心的考量
我怕我這樣做讓別人在我背後說了壞話
認為我是一個完不起的人
我也只好認了
聯誼就是這樣
好的~就留下連絡方式,然後進一步的發展
壞的~只有一天,今天過了就結束,下次會更好
自古以來 人類生死攸關於天
天的安排一切都有他的道理可在 有好有壞...
從樹人到高雄短短的路程卻花了兩個小時
路上或許有些癲坡 我在想到底要不要跟他說話
也想過要不要問問他 坐擋車是不是很不舒服
他或許會覺得無聊,但是我無法越過障礙 開口跟他說一句話
到了城市光廊我提議重抽鑰匙
但是我已經沒有種再把鑰匙給交出去
基於我的自私害到了志玲 有點對不起他
之後散場之後上來版上 已經有很多熱烈的討論
我發覺我好像在這個版上紅了
我也深深體會到要紅 就要先付出代價
條哥~兩張18條
我勒~就因為完成你們所說的偉大壯舉
我想那天所發生的事將是我往後人生最深刻的歷史
最後我感謝各位車友的鼓勵
還有~不管給我載到的那位女生你是否看的到所以在這裡跟你說聲抱歉
老實說妳是我載過最考驗我的技術的人 一路上我重心非常的不穩 說不定讓你感到害怕 所以跟你說聲抱歉
嗯~我想說的大概就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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