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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進場內的上帝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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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9-29 11:08:5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看到這張照片會不會把你嚇了一大跳?起碼謝長亨的反應是:「太誇張了!」看到這樣的畫面,就不得不讓人想到兩年前的雙十節,那一天太平洋彼岸的美國正舉行美國聯盟冠軍賽的第一戰,金鶯和洋基隊比賽到第八局,主場洋基隊一位小球迷的一雙小手不但改變了那一場比賽最後的結果,甚至我們可以說也左右了當年世界大賽的冠軍誰屬。

  讓我們回到正題,比賽是發生在今年的四月三日,由舊金山巨人隊出戰紅雀隊,當比賽「正常」地進行到第九局上半時,紅雀隊打者威利擊出一只飛越外野上方的飛球,正當巨人隊外野手迪亞茲急速後退企圖要接捕球時,卻發現球憑空消失了!

  球怎麼會消失?當然是被看台上的觀眾給搶走了,觀眾和外野手爭搶球中外都有,但像圖中這位球迷就未免太誇張了吧,所以這是一個觀眾妨礙的狀況是無庸置疑的,問題只剩下裁判該如何判決?

  棒球規則三點一六上規定得很清楚,如果翻成較通順文句的話,那麼整個條文的內容是這樣解釋的:「擊出的球及野手間的傳球受到觀眾影響時,裁判應先判斷觀眾影響的性質,例如球是先彈進了看台碰到觀眾之後再反彈出來,跟觀眾伸手進入場內碰到球的情況是不太一樣的,如果是後者就算是觀眾的妨礙。」

  從這一段文字可以明白地看出不是觀眾碰到球就一定是妨礙,還是要視當時的狀況而定,至於如何判決則要看這項條文的後半段說明:「一旦發生觀眾妨礙,裁判可以根據球沒有被妨礙時可能的結果來做判決,如一出局跑者佔三壘,打者擊出深遠的高飛球,外野手後退原本要把球接住時,卻受到把手伸進場內觀眾的碰撞而未能接到球,此時裁判可以作出打者被接殺出局的判決。如果這個球擊得非常深遠,裁判也可以作三壘跑者因這個飛球而回到本壘得分的判決。」

  所以簡單的一句話,當發生觀眾妨礙時,如何判決就看那個球原本可能飛多遠造成什麼樣的狀況來決定,如果可能被接殺就出局,可能飛出場外就判全壘打,可能打在牆上接不到就判二壘安打,所以嘛,這個觀眾伸網進來撈的這個球,剩下來的問題就是該判全壘打或是二壘安打?

  根據中華職棒聯盟裁判組「看圖說故事」之後,最後一致同意地做出全壘打的判決,裁判李柏河還特地提出說明:他表示這個球乍看像是二壘安打,因為球的位置是在全壘打牆上,但因為那名觀眾是拿著長網把球撈進網中,所以以能把這麼長的桿子伸入場內進而撈球入網,那麼球飛行必然有一定的高度,所以飛出場外是沒有問題的,因此應判定是全壘打無誤。

  事實上這個球最後被判定全壘打沒錯,而且因為當時雙方比分有一定的差距,所以並沒有引發兩隊太大的爭議。不過這個球引人非議的不是判決的問題,而是那名觀眾究竟是用什麼方式、用什麼名目把那麼大的網子帶進場?還有它告訴我們一件事……瘋狂的球迷是不分古今中外,存在於任何一個角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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