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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虐待動物加重罰責 最重罰100萬 [打印本頁]

作者: 瞳    時間: 2007-11-17 18:06
標題: 虐待動物加重罰責 最重罰100萬
虐待動物加重罰責 最重罰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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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狗狗貓貓,不管是脖子套橡皮筋還是用捕獸夾,以後可別心存僥倖,行政院版的動物保護法修正案出爐,明訂虐待動物最重可罰100萬。  今年十月二十八日,高雄有一隻小白狗,頭上被套了一個膠罐,將進一個半月沒吃東西。去年七月三十號,台中有一隻黃狗,脖子被纏上橡皮筋,由於時間太長,橡皮筋還卡進肉裡面。還有這起引發網友抓狂,聯合揪出兇手的的虐貓事件,可憐的小貓咪不但耳朵被夾子夾住,四肢還被綑綁灌肥皂水,這些虐待動物的行為,未來被抓到可不能輕易了事。  行政院新出爐的動物保護法修正案,把虐待動的罰責,從最多20萬,大幅提高到100萬,動物保護團體表示,早就該這樣了。  草案當中也禁止使用捕獸夾或爆裂物來捕捉動物,避免造成動物殘廢或終身痛苦,不過由於草案中沒有增設動物保護警察,所以萬一出現虐待動物的事件,處理起來還是慢半拍。  由於許多流浪動物都是被主人丟棄的,草案當中也特別把棄養貓狗的罰款,從一到萬,提高為二到十萬,希望能嚇阻棄養歪風。


記者 鄭富元 張政捷 台北。

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115/69/o9ow.html

作者: 貓叔叔    時間: 2007-11-21 06:30
我本來也要貼這篇說...

如何檢舉虐待者

請見
http://family.saycoo.com/thread-182285-1-2.html
作者: 瞳    時間: 2007-11-21 12:35
標題: 回復 #2 貓叔叔 的帖子
0.0a 你的這一文章 當初發表的時候 會把他轉移到 哈啦板 是因為 寵物討論版 很少人來逛 ~

哈啦板的人氣比較多人在逛 多多少少 有人看的到~

裡面也有包含一些不屬於 寵物討論的範圍 所以 想說 用保留 轉向文章的 權力 把他轉移至哈啦板~:handshake
作者: 貓叔叔    時間: 2008-1-9 20:58
沒差吧
有需要的還是會進入啊

那那區不就要改哈拉寵物板了:lol
作者: yauyau    時間: 2008-1-13 12:04
太少了~加個坐牢就差不多~
太可惡了喇
作者: Metal咩頭    時間: 2008-2-6 00:53
應該要判刑才對:s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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