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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說一下,為何那麼多人會罵阿彥
近來一堆新手來沒多久沒有在SACOO摸熟,就跑去雅虎自立門戶,意圖很明顯想要當老大,
是否有想過在台中還有日蝕和A剛等貢獻良多(大魔王!?),就想要做一個大大,
為何會對台中團那麼敏感,阿彥的嗆聲文還有發太多次的揪團,還有發的帖子等,
是否有不對的地方,我是不清楚為何一堆人叫阿彥為大大,反而我看到了嗆聲文才知道這個人,
福祿壽曾說過:騎檔車的年紀越來越低,水準也跟著:suck:
並非發個哈拉文嗆聲文就可以威風,私底下一堆元老會員等三不五時幫車友修車,我想在檯面上一堆人都不知道
那些人都稱你為大大,作為一個領袖是否因有領袖能力,處理事務得當!?
不是在網路上嗆聲,不是人家罵你就說台中團是我們這幾個在用,在網路上公開團體形同網路宣傳與招生
如果你這樣說請私下開團,在SAYCOO一堆團也是私下來,就因為你的處理方式導致一堆人不信任,
我進來這也沒多久,可是我看過跟店家欠錢逃跑,借之前態度跟後來差真多,還有組團帶車友(一堆車有不知道內容)去嗆聲,
領導人物揪團去嗆他不爽的人,還有揪團摔車車禍等等,危及到人身安全跟權利時,是否該有團長負責及出面,
很多次了,揪團的或創團的人帶團出事,人跑了也不負責,如果反過人還罵車禍的人技術差!?那出團的本質?飆車嗎?
連GP都有摔車最好是說的人技術有達世界級,如果出事情家長可以告你:
一、公共危險罪(實務上對於多人聚眾群體在路上狂奔快駛,從事各類飆車活動,多引用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妨害交通罪,予以追訴處罰。依該
條文規定,飆車者在道路上從事競駛的飆車行為,以致妨害公眾往來安圈的話,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若是因為飆車
而發生致人於死事故,更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有期徒刑,弱勢至人重傷者,則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妨害秩序罪(青少年如果成群結隊,聚眾飆車,擾亂公眾安寧之行為,仍不解散者,既成立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公然聚眾不遵解散罪,可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三萬元以上十五萬以下罰款。如霸佔道路,強迫公眾改道、影響公共秩序者既可成立本罪。首謀及下手實施強暴脅迫者,
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飆車青少年,除了從事飆車外,佑同時攜帶刀械、爆裂物等危險物品,則可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或少年事件處理之有關虞犯等之規定處罰。)
四、傷害罪(使他人傷害)
我想這都是你個人難以承擔的,也因為這樣一堆老的會員不希望SAYCOO在受到更多傷害,才會如此激進的罵反彈
再看看你對十萬青年的評價?你說像是大遊行,不是玩車的定義?
先把技術放一邊,看看煥仔跟小瑞的用心辦的活動內容,企劃跟管理,甚至聲望等,這不是辦團辦活的該學習的嗎?
如果照你說不是玩車的定義?那你請去賽道跑不然久違反以上的法律,
如果你看得懂,我也希望你們的台中團能夠興盛,至於評價就交給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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