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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掉漆幫小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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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某人…勿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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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0-30 23:54:55 | 顯示全部樓層
賓果   恭喜啟傑哥 得到 雞巴喵揮舞木刀簽名照

一年份
a27163166 發表於 2009-10-30 23:52


答對還要接受懲罰
真不是人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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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09-10-31 18:22:25 | 顯示全部樓層
我想 小湯湯一整個誤會了肖像權使用上的定義..
你是把別人的照片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 散播在網路上 並且加駐在文章下方 說明此人如何如何...
妳的用意以及出發點 是在於惡意攻擊他人 並且可能涉及公開毀損他人名譽之 ...
tk730923 發表於 2009-10-31 17:37


tk大說的完全正確
去警局報案的時候,記得是要提《刑事的誹謗罪§310》
不是提民事的侵權行為呦
民事訴訟必須自行至法院提告

所以,先提刑事告訴,讓檢察官先著手偵查
待檢察官確定起訴後,甫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這樣可以節省一些精力在打官司上

湯鍋若不信小弟所言
可以回去問咪咪
這個世界上懂法律絕對不只他,你太小看其他車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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