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5 生日
本來10/25沒工作可以放假的,偏偏插了一份招待的工作
雖然不高興歸不高興,但我還是懂得公私分明,努力的去注意
工作倒是還算順利,就當我騙自己也好,目前只能說我會再加油
這一切唯一讓我不爽的就是東西不見,其他都還在,偏偏只有我
公司的衣服、小蓁借我的外套和鞋子,我第一次那麼傻眼
一開始我還以為是公司的人惡作劇,但是當答案是NO的時候,我只能哭
不是我愛哭,而是這太扯了,只有我的衣服和鞋子不見,我能說什麼?
現下只能賠償,就算是在公司不見的,卻還是要我賠
沒監視器、沒鎖門,但是責任只能歸咎在我身上,只因我放在公司
要說這是委屈嗎? 能說這是委屈嗎? 可以說這是委屈嗎?
誰會理會? 誰能幫我? 為什麼偏偏只有我發生這麼奇怪的事?
很想大罵「你他X的去死」「幹X娘」
也許當天讓我放假就不會發生這件事,偏偏要我去工作
制服丟了、鞋子不見了,全部責任只能在我身上,可笑到了極點
都讓你們說就好啦! 要不要我乾脆[引咎辭職]會更好一點?
算了,不想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