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帖由 luckyday0229 於 2007-1-20 02:19 AM 發表
有些人阿~就自以為嘴巴夠"貝戈戈"
就能在這邊作威作福~
自以為董很多?哎呀壓~
告?噢~隨時歡迎你去告吧~
我真的很想請你趕快告我!
真的拜託你快點好嗎?
我真希望明天就能收到法院的通知單:lol
至於我爸在法院做什麼?你有何權利過問呢?
請問你又要拿哪什麼法律阿~什麼原則阿?什麼挖歌的來跟我講?
自以為董很多?只不過是個年過40的人~碎碎唸而已~
小朋友我聽聽就好聽聽就好!
照片?OK阿~開起來阿~
我去給人看我並不會覺得怎樣咩~
...
希望明天就能收到法院的通知單????
你老爸真的在法院上班 ???
他沒告訴你正常的民事訴訟程序???
-----------------------------------
1.照ㄧ般正常程序
是先去電信警察那報案
提供證據(被告身份已知)
警察請您到案說明
------------------
( 收到通知作筆錄都快 3-7天,何況是這種)
先幫你做個筆錄
然後才有所謂 告訴狀可以提到法院
2.直接向法院提出訴訟
提供證據 被告(身分未知) 因為網路暱稱
證據採信 法院請電信警察
查出網路暱稱後的 被告真實身分
傳喚到案說明
(這個更久半個月跑不掉)
法院都週休二日的 週末要收到傳票很拼
第一審程序
1.提出告訴狀(檢察官起訴)
2.提出準備書狀
3.提出補充書狀
4.言詞辯論(或調解)
5.判決
第二審程序
對於第一審之終局判決 ,除別有規定外 ,得上訴第二審
1.提出上訴狀
2.提出補充書狀
3.言詞辯論
4.判決
以上 ... 純屬個人記憶
如有疏漏 以 實際狀況 和 法令規範為準
=======================
你爸在法院做什麼?我是沒有權利過問
但是是你自己把你老爸搬出來
你自己說你老爸在法院上班
可不是我先問你老爸作啥
--------------------------------------
何況要上水果
人家水果也會挑的好不好
不是隨便路邊阿貓阿狗
都可以上版面
你自己說歡迎找水果日報
當然要請你介紹一下
不然人家水果 , 會隨便相信你用嘴巴說你老爸在法院上班
就隨便亂刊ㄧ通
新聞也是要講求證據的
隨便刊等一下被你告..那就麻煩摟
----以下純屬想像---------------------------
還是 你用嘴巴說你老爸在法院上班
是隨便說說
等水果刊了
你就可以告他 不實報導
這樣還有ㄧ筆錢可以拿來改車
買輪胎來燒
也不怕沒錢繳罰單
搞不好還可以換四輪的
............................ 想像中
[ 本帖最後由 hsia1800 於 2007-1-20 09:34 AM 編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