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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簡單比聰明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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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2-23 17:44:4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簡單比聰明更重要:

我認為要把生意做好,簡單的辦法比聰明的辦法更重要。 聰明的辦法可能會來得

很複雜,事倍功半,往往形成浪費。簡單辦法則可以將我們的聰明用到盡,故此

簡單比聰明更重要。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梁萬億和吳仲連是自小便讓我給帶壞

了的好朋友。他們是美國康乃爾大學的同學,七十年代畢業後,前者回到香港幫

父親打理英記夾萬(夾萬即保險箱),後者往Brown再多讀個MBA。

他們出身高尚學府,我則在街頭長大。回港後,他們對霓虹燈下的大觀園既無知

又好奇,是我這個識途老馬帶他們走入紅花綠叢中,讓他們採過不知多少花枝、

試盡世間輕狂事,有個像我這樣的損友,他們應該不枉青年吧。

《文章出處─商周出版 「我是黎智英」》

相識的時候我們都年少氣盛,既欣賞亦妒忌對方,既互相扶持亦彼此競爭;在維

護朋友之餘卻不時傷害對方;大家都是戇直、任性地在折騰中成長。幾十年來大

家雖則看透彼此的缺點,卻依然是好朋友。

這超乎榮辱利害的友誼,是毫無猜疑的赤子之心。到了今天,當大家走在一起

時,我們還是像舊時那樣亂吹牛皮,調侃、戲謔,而不傷害朋友之情。爭論拗不

過我嗎,他們往往便惱羞成怒地對我說:操,你懂什麼呀,書都沒讀過!聽到他

們這樣說,我會淡然一笑,因為我知道他們是舉手投降了。換作別人這樣說,我

不翻臉才怪呢。 一九八六年我再掌佐丹奴時,最大的對手是G-2000。他們的老

闆Michael––田北辰是萬億和仲連在康乃爾的同屆同學。那個時候我見過Mich

ael一、兩次,說不上熟絡。

Michael是大家庭的名公子,又是品學兼優的才子;我這個做廠的小子連扯他的

衣尾也不夠資格,怎熟絡得來?他雖然是出身名校的有錢仔,有點有錢仔的輕浮

驕傲,可是為人規矩,是位熱愛家庭的family man,故此我對他的印象特別深

刻。 有一次我和萬億和仲連飯聚,談起佐丹奴的一些棘手問題,他們提醒我不要

只顧內部改革而忽略外敵,他們說:要知己知彼啊!

仲連跟著對我說:「Jimmy,你知道嗎?Michael是你最大的對手,他是哈佛的

MBA,又做過美國Macy掇這間世界最大百貨公司的採購主管;你連書都沒讀

過幾本,又不懂零售;人家打世界盃,你則不入流,你跟他鬥,是嫌沒死過

呀?」 我知道他只是說笑,可是聽了他的話,我突然眉頭一皺,心頭像是給一塊

大石壓住一樣,接下來好幾天都寢食不安。面對這強勁對手,我這個老粗該怎麼

辦? 做生意,我從來不相信有知己知彼這一回事。我相信要贏對方,最好的方法

是集中精神發揮自己的優勢。要知道自己有什麼長處和短處已經不容易,更何況

要知道對方的? 籌謀部署自己要做些什麼已經夠困難的了,設想對方會出什麼招

數,進而謀求對策,那不是比一心二用還要艱難嗎?怎做得來?可是這兩位朋友

的話,令我耿耿於懷,一直苦苦思量對付強敵的辦法。

那時候我是帶著三個小孩的單親父親。每一次問孩子們要到哪裡吃飯,他們幾乎

都異口同聲說要去麥當勞。故此每個週末我最少帶孩子們到麥當勞去兩次。我當

時正在構思改革佐丹奴,對麥當勞的快速服務和優良品質也就特別著迷。看到他

們的操作,我便不斷問自己,有什麼辦法可以令佐丹奴也像他們那樣有效率?他

們快速服務的秘訣是什麼? 每次到麥當勞,我都先給孩子們買他們選好的漢堡和

麥香雞;炸薯條則只買一份,好讓他們三個一同吃。一方面,薯條涼了便不好

吃;另一方面他們都最愛吃薯條,只買一份,他們便要透過分享最愛吃的東西學

習忍讓。我看到哪一個自私的搶著吃,我便打他的手,令他不好意思。

等到他們吃完一份薯條,我再排隊買另一份。排隊時我便研究麥當勞用什麼辦法

提高效率和服務水平。有一次,看到櫃檯上方照明膠板上的菜單,我突然間略有

所悟。買完薯條,回到座位,我還在想:他們快速服務的秘訣是否就在那沒有多

少選擇的菜單上?這是否就是他們品質高、效率好的秘訣? 打從那一刻起,我便

學習麥當勞的零售概念。他們經營fast food,我為什麼不經營fast retailing?

麥當勞是賣食物,佐丹奴是賣衣服;雖然貨品不同,可是我卻可以抄襲他們的成

功之處,是不是? 我開始構思,將佐丹奴變成為fast retailing要克服哪些困

難?只要找出困難,便可以從解決困難中推行改革了。

我很快便把問題找出來。將佐丹奴變成fast retailing,要解決的問題是:

一、我們的貨式種類太多,應該學麥當勞那樣盡量減少和簡化貨品的種類。

二、貨品的款式太複雜,欠缺重心;應該學麥當勞,把貨品集中在基本和實用的

款式;為了推廣招徠,間中當然也推出少量花俏的款式,但這樣的推廣期一般不

長。每個人的衣櫃裡都有幾十件衣服,可是穿來穿去還不是那幾件基本和實用

的?這些衣服最常更換,故此也是常買的款式;我們應該集中賣這些衣服。

三、我們的運作結構太複雜,每一件事就算有了決定也久久落實不來,運作的lea

d time太長。要是取消複雜的款式,集中賣基本、普遍的簡單款式,將每季推出

的貨品從三百多個款式減為五十多個,運作、經營的難度不就起碼可以減少六分

之五了嗎? 還有,我不相信Michael比我聰明六倍。如果我們的經營模式比他的

簡單六倍,我不是KISS-Keep It Simple, Stupid有機會取勝了嗎?KISS-Kee

p It Simple, Stupid。我終於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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