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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王隊前鋒亞泰斯特因家暴被指控4項罪行,但他在聽證會拒絕認罪,法官則宣布他必須離他的老婆及小孩100碼以外,不可接近他們。
亞泰斯特本月稍早與老婆發生爭吵,他被指控4項罪行,分別是對配偶進行身體傷害、使用暴力、非法監禁及阻止證人報警等,如果罪行成立,他就必須蹲苦牢,NBA生涯也可能終止。
亞泰斯特雖然不承認罪行,但法官決定要他至少離開老婆及小孩100碼以上,而亞泰斯特老婆的律師說亞泰斯特老婆沒有申請禁制令,使亞泰斯特可以與妻兒打電話、寫伊媚兒或寫信。
亞泰斯特出庭時沒有說太多話,當法官問話時才簡短回答,法官問他是否擁有私槍,他說「沒有」,法官問他是否了解禁止靠近妻兒的規定,他說「知道」。亞泰特斯在美國時間下月5日還要出庭。
【2007/03/23 聯合晚報】黃顯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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