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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蘋果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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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4-16 07:12:5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王志仁Profile
《數位時代》總主筆。1994年進新聞業,從事財經、科技領域報導,曾與微軟董事長蓋茲、英特爾董事長葛洛夫等多位具全球影響力人物對話;近年多次受邀擔任思科、惠普和interbrand等外商企業論壇及年會主持人。


      以用戶使用經驗為基礎的創新想法,30年來不斷在蘋果電腦的產品上落實,這種簡單並非是直觀式的,而是一種態度,並成為用戶間彼此識別的符號。

      今年是個人電腦業(PC)問世30周年,但卻被刻意遺忘,因為現在一提到PC,大部分都是壞消息。最近看到蘋果電腦(Apple Computer)創辦人之一沃茲尼克(Steve Wozniak)的自傳,讓我重新回味起這段歷史,和它幾落幾起的故事。

      1976年,沃茲尼克在車庫裡做出蘋果一號電腦,PC業的歷史從這一天開始算(另一種算法是以IBM在1981年推出PC為起點,至今25年)。他的死黨賈伯斯(Steve Jobs)把產品成功賣到市場上,兩人開始了創業之旅。

      兩人的合作,就像井深大和盛田昭夫,在技術和行銷上分工,蘋果的發展也像是美國版的新力(Sony)。沃茲尼克非常聰明(智力測驗超過200)、但想法單純,他獨力設計出蘋果一號和二號,而且在他的自傳裡,內容非常口語,就像他親自在講故事給你聽一樣,是個典型的工程師。賈伯斯在技術上沒有特殊之處,但他的想法很清楚:做出好用易用的產品,一直到今天都是。

      今天PC上普遍應用的視窗界面和滑鼠,都由蘋果率先推出,雖然這些技術並非由它首創,卻是透過它最早商品化推到市場。這種以用戶使用經驗為基礎的創新想法,30年來不斷在蘋果的各種產品上落實,並演化為死忠用戶如教徒般的信仰。過期的PC很少人有興趣,過期的蘋果電腦則大多被收藏。

      這種簡單並非是直觀式的,而是一種態度,並因此成為用戶間彼此識別的符號。IBM的口號叫Think,蘋果的口號叫Think Different,這不是玩文字遊戲,而是回歸到它的產品邏輯。蘋果選擇想不同的事,走不同的路,註定也要經歷波折。

      賈伯斯從被董事會開除,到多年後重新被聘回重掌公司,這些經歷成為他個人和蘋果傳奇的一部分,沒有辦法複製,其他人學不來。但賈伯斯反覆向市場證明,不管是蘋果、NeXT電腦、還是Pixar,便利好用才是最終價值,遠超過冰冷的技術創新和呆板外表。造型討巧的i-Pod並未創新任何技術,但卻創造了一個全新產業。

      這種簡單讓賈伯斯悠游於科技和娛樂領域,空間更大,蘋果也從電腦產品跨入消費電子,甚至進入時尚產品類別。有時尚地標的紐約第五大道上,各種名牌和設計師的旗艦店林立,蘋果的概念店也在其中,毫不突兀地融入,成為名人和影星使用的品牌之一。

      當PC業走過30年,大多數曾在裡頭叱吒風雲的角色都已不在,賣PC被簡化為「移動箱子」(moving the box)的生意時,留下的只有價格殺戮,反倒是蘋果愈來愈紅,因為它從來就不遵循PC業的規則──想想看,蘋果什麼時候和我們談過MHz,或者32位元和64位元運算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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