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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菌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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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賽車受傷 大學男不舉 告業者(新聞畫面+當時片段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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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2007-6-16 19:51:2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魚蘇 於 2007-6-16 07:42 PM 發表
人家已經很雖了 怎麼還有人要在那落井下石

哪天你自己不小心摔車 這時希望的是人家同情關懷還是嘲諷不屑

雖然會這樣是他自找的 但是沒有必要在那高談闊論吧

F1上一場才撞出久違的大車禍

怎麼你不批 ...


兩者不同  一個是職業性的
風險程度當然不能相較

現在這個  該說他對還他錯??
他就像是騎機車 下雨天在路上自己滑倒  然後想申請國賠那種人
凡是都不會是自己有錯

且新聞畫面有說
"都有投保"而他是後來才喊說要"臨時參加"
且也有簽契結書 一切後果自行負責

他沒那個資個要求賠償
如果是跟其他玩家相撞還沒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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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2007-6-16 20:17:2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魚蘇 於 2007-6-16 07:42 PM 發表
人家已經很雖了 怎麼還有人要在那落井下石

哪天你自己不小心摔車 這時希望的是人家同情關懷還是嘲諷不屑

雖然會這樣是他自找的 但是沒有必要在那高談闊論吧

F1上一場才撞出久違的大車禍

怎麼你不批 ...

你有沒有是非觀念?
他如果自己有反省我會這樣說?
錯是錯在他不反省自己不遵守賽道的規則.
然後出了事卻全都推給賽車場和學生會.
如果現在是因為賽車場場地.設備.工作人員的因素造成車禍.
他要求償我也舉雙手贊成!
現在人家安全帽給你了.切結書你也簽了.有事故車時黃旗也揮了.
彎道前還是一段大直線.夠時間給你減速了!
你還可以開到撞輪胎翻車.要怪誰?

拿賽車來比?除非場地坑洞你是看過哪個賽車手出事在告賽車場的?
速度的比賽本來就帶著風險.不遵守規則出事卻反咬別人一口.
你認為這是正確的?
同情是給該真正值得同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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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於 2007-6-16 20:18:1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8 !_O瘋O_! 的帖子

我說過了 他會那樣是他自找的
我們都不是當事人 也沒有當場目擊
只憑新聞單方面說辭 難道新聞報導內容都是百分百正確嗎

有沒有資格要求賠償 那是靠法官判決
今天要是當事人換人 換成你 或你親朋好友
你還是會跟他說"愛玩死好"嗎

我不認識他我也沒有說我支持他或怎樣 他要怎麼做是他的事

我只是要跟愛看好戲的人說

做人不要這麼爛拉 等自己遇到了
再看你是要用什麼心態迎接自己的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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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2007-6-16 20:33:58 | 只看該作者
依我看那是他不會開車的結果

有玩車都知道

速度到達一訂速度之後˙˙轉彎就要由外內外來開˙˙˙不然就是用甩尾

而我看了那個影片她翻落的地方˙˙˙應該是以內外的跑法吧

才會自己去撞上的

所以我也覺得那個大學生很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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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2007-6-16 20:38:56 | 只看該作者
那你有沒有理智判斷
你怎麼知道他沒反省又把錯都推給別人?
你確定是男大學生要告
還是他父母親心疼寶貝兒子命根子沒用了所以憤而提告?
當時到底發生什麼事你有在現場目擊嗎?
靠新聞單方面說詞你就能自己想像一齣戲嗎

老話一句拉 今天當事人換你或你家人朋友
你是不是還能這麼保持你這些言行立場
還是變成虛寒問暖的關心

既然我們都是不了解實情的局外人 那是不是發表言論時
能夠保持一點客觀立場 不要樣樣事情先入為主 自己當導演

另外為什麼GO卡上沒有安全帶 是沒地方裝嗎?

哪位清楚的朋友能解答一下

有的話是不是就能避免這場意外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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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於 2007-6-16 20:40:0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魚蘇 於 2007-6-16 08:18 PM 發表
我說過了 他會那樣是他自找的
我們都不是當事人 也沒有當場目擊
只憑新聞單方面說辭 難道新聞報導內容都是百分百正確嗎

有沒有資格要求賠償 那是靠法官判決
今天要是當事人換人 換成你 或你親朋好友
你 ...

今天一個小偷到你家偷東西不慎摔斷腿.
反而控告你傷害你會同情他?
叫人將心比心?你怎麼不站在賽車場老闆.學生會幹部的立場想想?
來個不速之客臨時插入不守規則出事.好心辦活動還要被人告?
什麼事都丟給法官你沒明辨是非的能力?

看你對是非的判斷力."做人不要這麼爛拉"這句話我就原封退還給你.
還有.嘴巴放乾淨一點.別以為網路上說別人"爛"不會有事.

[ 本帖最後由 DIRAC 於 2007-6-16 08:52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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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發表於 2007-6-16 21:03:3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3 DIRAC 的帖子

如果真是這樣那他愛告給他告阿
結果是由法官來判定的,又不是他說賠我就要賠
法官本來就是要處理這些事的 不然法院工作是什麼
難道你很懂法律? 明辨是非?
你到底了解事情的程度是多少?
另外這比喻真的很"爛"!

還有我的嘴巴已經很乾淨了,你不喜歡看就不要看我也沒叫你看

愛看又愛回

你不喜歡看我的文章
我也不喜歡看"爛人"的文章阿!

這種事根本就沒人想發生 發生了就算了
有人只會在那指指點點
為的只是滿足自己的批判慾嗎?

  
 "做人不要這麼爛拉" 我有說要給你嗎? 你幹麻退還我 



另外拍謝 對我有意見請短訓給我 我將不在此多做回覆 

[ 本帖最後由 魚蘇 於 2007-6-16 09:06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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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發表於 2007-6-16 21:13:3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魚蘇 於 2007-6-16 08:38 PM 發表
那你有沒有理智判斷
你怎麼知道他沒反省又把錯都推給別人?
你確定是男大學生要告
還是他父母親心疼寶貝兒子命根子沒用了所以憤而提告?
當時到底發生什麼事你有在現場目擊嗎?
靠新聞單方面說詞你就能自己想 ...


GO KART 哪來的安全帶

有安全帶 向他那樣翻車 斷的就不止命根子了 到時候頸椎也斷給你看

難道現在的人都玩不起 擔當不起嗎

不遵守遊戲規則 沒斷送小命就要偷笑了 還要告人

GO KART比賽車的危險程度 遠高過營業車

然而 那些參賽人員可以安然無恙的走下車 完成比賽 你知道未甚麼嗎

不是他們技術高超 是他們懂得去遵守遊戲規則

沒想到現在玩不起的人 還真厲害 營業車能玩到翻車 我練GO KART這麼久 還是第一次看到.....:s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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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表於 2007-6-16 21:22:4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魚蘇 於 2007-6-16 09:03 PM 發表
如果真是這樣那他愛告給他告阿
結果是由法官來判定的,又不是他說賠我就要賠
法官本來就是要處理這些事的 不然法院工作是什麼
難道你很懂法律? 明辨是非?
你到底了解事情的程度是多少?
另外這比喻真 ...

那請問你又了解事情的程度多少了?
我發現你回的文都在打自己嘴巴耶.
我就是做法務跑法院的.
整天看一堆無理取鬧垃圾的嘴臉.
一堆一看就知道對錯的事情硬要搞上法院浪費司法資源和其他人的時間.

大家上來也只是發表自己的看法意見.
偏偏就是有人要引用別人的話批評.
然後再說別人對號入座.

是非對錯明眼人自然知道.要濫用同情心隨你.
我也懶的傳短訊跟你戰.跟你這種觀念根深蒂固的人說在多也只是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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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發表於 2007-6-16 22:24:5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DIRAC 於 2007-6-16 06:28 PM 發表

你有沒有到場地看過?
有車出事故黃旗紅旗就會揮了.
那只是影片沒照到而已!
你當真以為那工作人員是在影片開始拍才在揮黃旗嗎?
別那麼天真好不好!?

不是阿 是因為那個不舉男 翻車所以才 揮黃旗的阿

幹麼回應那麼兇 問一下也不行

[ 本帖最後由 angelsu00 於 2007-6-16 10:26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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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發表於 2007-6-16 22:56:0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angelsu00 於 2007-6-16 10:24 PM 發表

不是阿 是因為那個不舉男 翻車所以才 揮黃旗的阿

幹麼回應那麼兇 問一下也不行



不是啦

我想那位老兄的意思是

鏡頭沒有拍到揮黃旗的人吧?? 應該啦 錯就算了


最近天氣悶又狂下雨

好像大家都一肚子火無處宣洩

小弟的想法是

告的贏,那位仁兄的老二也不會被鈔票撐起來

告輸了,這位仁兄還是得負擔一筆不小的律師$$

最後這件事情

還是會跟報紙一樣

"使用期限 當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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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發表於 2007-6-16 23:30:3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魚蘇 於 2007-6-16 08:18 PM 發表
我說過了 他會那樣是他自找的
我們都不是當事人 也沒有當場目擊
只憑新聞單方面說辭 難道新聞報導內容都是百分百正確嗎

有沒有資格要求賠償 那是靠法官判決
今天要是當事人換人 換成你 或你親朋好友
你 ...


說真的
如果家人朋友是同樣的狀況
跟他一樣  臨時入團  切結書也簽了
發生這樣的是
我真的會說愛玩死好  

至於我自己遇到呢?
我承認我的心理會很不甘心
但我不會把自己的不懂事跟幼稚拿出來上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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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發表於 2007-6-16 23:32:4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_O瘋O_! 於 2007-6-16 11:30 PM 發表


說真的
如果家人朋友是同樣的狀況
跟他一樣  臨時入團  切結書也簽了
發生這樣的是
我真的會說愛玩死好  

至於我自己遇到呢?
我承認我的心理會很不甘心
但我不會把自己的不懂事跟幼稚拿出來上新聞



新聞看久了

發現最近很多人為了出名

什麼事都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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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發表於 2007-6-17 00:11:29 | 只看該作者
我才剛在補習班打工當國3班導師。。就看到一些家長為了自己小孩 不顧其他小孩 無理取鬧。。
處處護著小孩。。讓老師主任都很為難。。。
"如果"是她父母提告的 我想應該不難理解。。。。
這位大學生應該也不希望這事鬧的這麼大吧。。。或許他自己都沒想到。。。。

至少學到一件事。。。玩車都要非常小心。。連賽道上都這樣了 路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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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發表於 2007-6-17 01:09:36 | 只看該作者
吵什麼吵,小鳥都不小鳥了。
不倒金槍,已成過往回憶。
:heart: 悶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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