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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 lemondog 的帖子
第二問題有錯喔!!
第二個案例,行人穿越道前後20公尺範圍內視同行人穿越道,但該名行人並未在在該範圍內穿越馬路,但一旦用路人領有駕照上路就必須隨時牢記所受過的訓練,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 今日造成人員死傷很明顯是【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重大缺失,但行人確實也有過錯,故本例駕駛對50%錯50%賠一半
這個官司駕駛者還可以在上訴~駕駛者是無罪的~至於道義責任就看駕駛要不要給~
突然從草叢中衝出來,你雖然只有時速五十,但煞不下來,撞擊該名路人
這也寫的很明顯~我並不是應注意而未注意~而且駕駛也有做出該做的事情
如果是沒注意連煞車都沒了~很明顯駕駛當時很認真開車
這再上訴駕駛會變成無罪~要負道義責任~道義責任就再於駕駛願不願意付出了~
很明顯的錯不在駕駛而是在行人~因為今天駕駛不是衝進去草叢撞死行人的~而是行人衝出~
駕駛也是遵守交通行車在於行駛線內~
我是駕駛我會繼續上訴~直到判我無罪~只需負道義責任~
現在的法令不是撞死人就是有罪~之前新聞也報很多出來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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