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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改裝排氣管法令"-友站看到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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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09-3-27 11:39:1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內文轉自  http://www.dcr-motor.com.tw/news.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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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來新聞報導…
警方不斷取締針對排氣管改裝之新聞的誤導
本公司也收到廠商與消費者不斷反應,
市面上流傳未經證實不確定的消息。
本公司與機車公會二輪部品己於3/26日上午
與政府機關,監理處、警察單位、市議員共同商討對於排氣管改裝一事。
正確改裝排氣管法令請參考如下:
1.排氣管需安裝防燙蓋
2.排氣管出口高度與地面高度為100公分以下需水平。
(若100公分以上需加裝\"向下轉接口\"
=============================================
這樣大概有個底了...  
2
發表於 2009-3-27 11:46:40 | 只看該作者
//*謝謝大大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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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09-3-27 11:47:1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hoe5428 於 2009-3-27 11:49 編輯

有用嗎
警察搶錢是不會管這些的
管你合不合
送張變更車體涵括一切
這就是台灣警察的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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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09-3-27 11:54:03 | 只看該作者
如果本身已經有使用防燙材質不需要防燙蓋吧  進口重車哪有排氣管再裝防燙蓋的

本身排氣管就設計防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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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09-3-27 11:57:06 | 只看該作者
如果標準是這樣我還勉強可以接受
不過卡夢管還要裝防燙蓋是我一直無法接受的事實
真的不知要如何去裝防燙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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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09-3-27 12:00:32 | 只看該作者
所以說速克達大白鐵管翹半天高只要有往下的頭就ok了嗎

這法規似乎是通吃重輕型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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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09-3-27 12:06:30 | 只看該作者
好像根本就是看警察高興要開就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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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09-3-27 12:20:06 | 只看該作者
內文轉自  http://www.dcr-motor.com.tw/news.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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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來新聞報導…
警方不斷取締針對排氣管改裝之新聞的誤導
本公司也收到廠商與消費者不斷反應,
市面上流 ...
雅布 重 發表於 2009-3-27 11:39


此法令需修法通過後才能正式生效
警察才能正式引用

在此之前!均屬違法!
請大家記得保障自身權益!

我幫大家整理好
有關排氣管合法改裝的條文
及保障自身權益的相關要件

夾帶在附件

有需要的可自行下載並列印一份在身上

改裝排氣管相關條文.doc

30.5 KB, 下載次數: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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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009-3-27 12:21:50 | 只看該作者
現在警察都是看到改裝就抓
是可以申訴啦   只不過很麻煩
所以安全起見     
原廠管先裝一下     等法令確定一點再換改裝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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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2009-3-27 12:26:04 | 只看該作者
現在警察都是看到改裝就抓
是可以申訴啦   只不過很麻煩
所以安全起見     
原廠管先裝一下     等法令確定一點再換改裝館
x123955192 發表於 2009-3-27 12:21


重點不在申訴
在於執法不當的檢舉!
請看仔細!

或許可以抑止警察為了衝業績亂開單的陋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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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2009-3-27 13:21:12 | 只看該作者
警察應該不管你排氣管會不會燙~

或是排氣管本身就有防燙裝置吧~~

反正就是~~

排氣管消音包那邊~~

有個塑膠凸出物~

他就不會刁難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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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2009-3-27 14:55:02 | 只看該作者
有用嗎
警察搶錢是不會管這些的
管你合不合
送張變更車體涵括一切
這就是台灣警察的爛
shoe5428 發表於 2009-3-27 11:47

更變車體組件

只適用於“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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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2009-3-27 17:03:38 | 只看該作者
大夥在忍一下吧...
快過去了...快過去了...快過去了...快過去了...快過去了...

我這樣告訴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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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2009-3-27 17:11:46 | 只看該作者
謝謝樓主

提供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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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2009-3-27 17:13:21 | 只看該作者
多謝提醒!!

不過警察  看你不爽  還是照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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