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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B]兵役烏龍 羅嘉仁驚動大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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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2-19 17:29:5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困國訓14天

12月14日,羅嘉仁剪掉招牌長髮,到國訓中心入伍服為期12天的補充兵役,但殊不知,早在上個月,他已經意外地到左營「關」了整整2星期。


今年剛打完秋季聯盟回到台灣時,取得補充兵資格的羅嘉仁,按照規定到左營國訓中心報到,準備繳交完所有資料後,就可回家,等12月再去服役,但事情卻跟他想的完全不一樣。


5年條款 太空人隊原拒簽


球員服補充兵役的附帶條件,要求旅外球員母隊簽署「5年列管條款」,也就是服完兵役的5年內,國家隊只要徵召,所屬球隊一定得放人,由於羅嘉仁近年內很有可能上大聯盟,因此引起母隊太空人的疑慮,表明拒簽此條款,也因此,沒有這份同意書,羅嘉仁就無法離營,只能被關在國訓。


最後太空人呈報大聯盟,並一邊與棒協交涉,發現如果不同意,羅嘉仁不僅無法離開,甚至會喪失補充役資格,直接編入代訓,最後無奈簽名同意。但雙方隔海協商曠日廢時,待文件到手,羅嘉仁已在國訓被「關」了2星期。


棒協秘書長林宗成表示,5年條款從2003年就開始,由於太空人過去沒有台灣球員,因此對此可能比較不了解。「就條文來說,我們是可以強制徵召,但實際上我們會視情況來做,絕不會勉強球員。」林宗成說,「這個東西是兵役法的規定,棒協沒有權力更改。」


【旅外球員「5年條款」】


2003年就開始,給予旅外球員服12天補充兵役以解決兵役問題,附帶條件即要求母隊簽署「5年列管條款」,也就是服完兵役的5年內,國家隊擁有隨時徵召的權利,所屬球隊一定得放人,甚至有權檢驗列管期間內身手有無怠惰。要解除列管只有兩個辦法,在奧運奪牌,或是在亞運拿到金牌。

自由時報 200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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