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行經永和中山路(太平洋百貨前) 下雨天
前方紅燈 時速40減速 摔車了
原因 前輪打滑 我按下煞車後
隨後 後輪也打滑了 因前輪按煞車 後輪撇很快
我直接側翻 摔倒時 背部著地 後腦勺部位在地面磨
好 ...
kathosl 發表於 2009-8-4 18:16
國家賠償法第3條規定:
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情形,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同法第9條第2項規定:
依第三條第一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同法第10條規定:
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
賠償義務機關對於前項請求,應即與請求權人協議。協議成立時,應作成 協議書,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
國賠的申請時間(同法第8條第1項):
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以書面申請國家賠償時,首先應檢齊一切的證據資料,例如:車禍現場照片、道路設計不良存證照片、警察機關現場事故處理之證明、醫療單據、醫院診斷證明書... ...等等,並於本網址http://www.law.taipei.gov.tw/payment/download01.asp下載「國家賠償請求書」格式並填寫後,以雙掛號郵寄或親自送到該路段負責之政府機關收文櫃台。
※車禍處理六大步驟(總整理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