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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十八哥 於 2009-7-21 02:14 編輯
保持現場完整為首要之務,也是可能影響日後鑑定責任歸屬的重要因素。
現場任何物證,包括散落物、撞倒在地的機車,都不要輕易去移動。
注意現場可能的障礙物:
此外,要注意現場週圍所有障礙物,包括招牌、路邊攤販、路上雜物, 甚至路邊停放違規車輛,因為這些都有可能會影響到行車安全, 有可能須為車禍負起責任,相對的也因此可減輕當事人責任。
報警處理:
在不破壞現場完整的情況下,迅速報警處理。
傷者送醫:
報警處理和傷者送醫是車禍發生後兩件應最先處理的動作。 但由於在做此動作時可能會破壞現場完整,最好先自行拍照存證, 或用噴漆標明被移動的人或物原來位置, 拍照的重點包括號誌路況、煞車痕、刮痕與胎痕、車輛撞擊部位與外觀、散落物。
拍照存証:
拍照時應盡可能顯示現場周邊狀況與相對位置, 在警方現場蒐證階段,更應確實核對警方製作的現場圖是否正確,並索取影本。 學會表示,很多車禍當事人慌了手腳,看都沒看就在現場圖上簽名, 警員也沒徵詢當事人意見,導致事後翻案非常困難。
要求酒測:
製作筆錄時,當事人除了交代事發經過,也應要求測試當事雙方酒精呼氣濃度。
每個人都有遇上車禍可能, 如何透過車禍發生後的鑑定,以確保自身權利是每個人都應該知道的事, 建議車主最好隨車攜帶一台輕便照相機以防萬一,確保自身權益, 掌握越多有利證據對釐清責任愈有幫助。
另外,當您在等候警方處理車禍現場時,千萬別忘了放置警告標誌,免得引發後車追撞事故發生。
有鑑於精華區和爬文結果下,很少車禍處理注意事項方面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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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吃案匿報,警政署昨天公佈0800018111的免付費「爆料」申訴電話,未來民眾如果遭到員警刁難,都可透過該專線一吐為快。
警政署長謝銀黨昨天得知媒體資深記者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博愛路派出所報案,遭到派出所員警藉故拖延,相當生氣,立即要求北市警局查明真相,嚴懲失職人員,並追究連帶責任,同時指派警政署駐北市督察赴該派出所調查,經查值班員警處理報案態度偏差,未依規定立即受理。
民眾也可以透過網路檢舉,由專人專案處理。
以下是其他注意事項快速連結:
※轉貼地檢署的法醫告知車禍時要注意的事項※
※善用強制理賠求償,獲賠金額可能比上法庭有利!※
※車禍受傷時,可得求償之項目及其法律依據※
※強制機車險 不保單一事故※
※車禍死亡沒勞保,公司判賠120萬※
※砂石車行車動態特性及威脅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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