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飆車族打人事件!= =晚上銷郎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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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30 04:42:3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飆車族打人事件!

〔記者陳璟民、楊培華/綜合報導〕這是什麼社會?以多欺少,傷人毀車,還洋洋得意在網路部落格貼上照片與文章炫耀!

10名年輕人上月騎機車到北縣金山夜遊,被20多名飆車年輕人攔路狂毆,事後警方認為他們只能指認出一名嫌犯,只法辦一人,受害人看到嫌犯在網站上張貼的內容,更加悲憤。

對於受害人質疑警方大案小辦,北縣金山警分局表示,被害人僅記下一人車號,警方已依法將陳某移送法辦;至於當天涉案成員事後在網站上PO文及照片炫耀,真實性如何,警方還要詳查。

受害者說,2月14日他們共7男3女分騎7輛機車夜遊,凌晨3點半從陽金公路右轉台北縣金山鄉省道台2線基金公路約100公尺路旁,被20多名飆車族莫名攔路,以拳腳、機車大鎖、避震器等毆打,3人被打傷,其他7人被拉扯、恐嚇,7輛機車都被砸毀,甚至推落田裡或水溝,約10分鐘後施暴者揚長而去。

20人出手 1人頂罪

讓受害者氣不過的是,飆車族逞凶次日,在數個部落格貼文章及照片,用「爽、屌、酷、很好玩」等字眼,形容打人砸車的惡行。

被害人在「阿凱的心情血淚記」部落格找到「情人節~陽明山~大暴走~20多台車~酷!!!」裡面提到:「有人就看他們不爽嚕……我停好車的時候,對方4台摩托車已經被打爛了……」

另在「bebe0328kid的地盤」部落格也提及:「對方被打最慘的那個,他女朋友跑過來趴在他身上,那畫面真感動,為愛而犧牲……」

被害人質疑,案發近一個月,施暴一方只有一人頂罪、拖延和解,警方大案小辦,告知「除非你們(受害者)指認出其他共犯,否則只能偵辦已被指認出的凱傑……」

受害者說,帶頭施暴的「凱傑」是現役軍人,其家長曾出面協調,但未有結果;昨晚施暴者曾打電話願以50萬元和解,電話隨即掛斷,雙方仍待進一步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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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騎車請小心

最近治安不好啊

小心到時候遊玩不成

還賠上了小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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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30 04:43:18 | 只看該作者
這個是舊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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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9-5-30 04:44:41 | 只看該作者
...................你還沒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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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30 04:48:24 | 只看該作者
七早八早的..

我沒說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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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9-5-30 04:50:27 | 只看該作者
7早8早.......................4.50還真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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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09-5-30 05:06:52 | 只看該作者
舊文+1

不過半夜出團或是喜歡獨跑的
就要注意了

晚上盡量不要獨跑..出了事不見得有人會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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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09-5-30 05:19:45 | 只看該作者
三女?不會被"大鍋炒"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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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30 08:09:20 | 只看該作者
這個不是舊文了嗎= =
不過出門夜跑還真的是小心點
如果真的要出門獨跑的話
電擊棒 狼牙棒 開山刀 大砍刀 西瓜刀請帶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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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9-5-30 08:13:14 | 只看該作者
這個不是舊文了嗎= =
不過出門夜跑還真的是小心點
如果真的要出門獨跑的話
電擊棒 狼牙棒 開山刀 大砍刀 西瓜刀請帶著
b104686 發表於 2009-5-30 08:09
還沒保護到自己就被送進警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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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2009-5-30 08:14:43 | 只看該作者
他們持的東西沒有利器
10敢一點拼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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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2009-5-30 08:27:06 | 只看該作者
說點嚴重的....不知道行不行
如果不行的話....我先道歉~~
雖然不贊同"以暴制暴"
但是這些可惡的年輕人,是不是不應該再用太寬容的眼光看待他們了呢???
是不是還要說"他們還年輕"
如果今天換做他們是"受害者"~會怎麼樣呢??
也希望警察大人們(我說偷懶的,還是有好盡責的大人)...領了錢..做點事...積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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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2009-5-30 08:30:49 | 只看該作者
車牌有記嗎~
改天人多一點看到烙單的~~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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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2009-5-30 08:44:31 | 只看該作者
我可以反掃他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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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2009-5-30 15:17:21 | 只看該作者
另在「bebe0328kid的地盤」部落格也提及:「對方被打最慘的那個,他女朋友跑過來趴在他身上,那畫面真感動,為愛而犧牲……」

我覺得這個最該抓他  講話太貝戈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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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30 16:00:12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game013220 於 2009-5-30 16:02 編輯

雖然我沒遇過飆車族,不過我昨天就在高雄市三民區的民族社區附近親眼看到砸車事件
就在馬路旁,拿棍子砸路人的車子,然後開始罵三字經
※他好像有喝酒,臉都紅的※
原因只是對方把車暫停在停車格隔壁
被砸的車上還有兩三位小朋友,還差點被打
砸完後,對方揚言已經報警,人也圍上來了,他才匆匆開車逃逸
這個社會已經變成就算你不犯人,人還是會來犯你....
個人認為攜帶自我防身的道具是必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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