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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人都愛欺負學生嗎?幫幫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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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7-10 19:38:3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抱歉有點多,但麻煩耐心看完,我真的會感激你的)
這是我上次事故不久後打的

20090402-02:00
麻煩點近來,幫幫我...麻煩

剛剛11點10分我在板橋的四川路跟信義路的叉口
我準備要往內切去等紅燈,我已經往後看確定很遠都沒有車(距離大概3.4台車)
只是我沒打方向燈,快到的時候就有一台高手125摔車倒在我左側(我要停紅燈的地方)
由於是叉口左車到要停紅燈,右車道則是綠燈

倒了之後 我女朋友趕快下車去扶他(是個中年上班族)
我趕快把車移到路旁,也有兩個好心人幫那個人的車移到路旁
我們趕快替他報警,連絡家人
我問他有沒有怎樣.他居然狂瞪我,好像都是我的錯

警察來了 我也照實跟他講
我最近很衰 2/28才出車禍腦震盪了 4/1又這樣
有人又說我車牌數字不好 我的車牌是536 我不知道該不該迷信= =
但總要寧可信其有
我明天可能要去作筆錄 麻煩各位大大教教我 我該怎麼辦 我還是新手耶...


做完筆錄後過了2.3個月了
沒想到我居然收到鑑定委員會要我去開會的條文
大約快六月底,我去樹林監理所開會
當然,情況我也是照實說,加上那裡有幻燈片更好解釋
那位中年男子硬要咬說"我確定我有跟他碰撞到"(放屁~)
我邊聽邊笑
他還跟委員會的人講說"他住院期間,這位小姐都沒有來關心過"
結果委員會的人就嗆說"我們看證據講話好不好,沒有證據就什麼都不用說了...@#$%"

事發當時,他犁田在我左側,我女朋友馬上下車去扶她
我也把車移到路旁(ps.抱歉各位大大,我是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所以我才把車移走..)
馬上替她叫救護車
因為我上個月才出過一次車禍,心理的恐懼還在,自然而然我以為是我的錯,我就一直跟他說不好意思
結果他還瞪我= =

委員會開完了,寄來了鑑定單,上面寫說鑑定不出結果= =
我想事情應該就沒了
過沒幾天,警察局的打來跟我說,要我再去做一次筆錄
我問他位什麼?他說那個男的現在要告我過失傷害..,他要告我欸 = =
我聽了當然很氣說,我明明就沒錯,為什麼他可以一直浪費我時間?
警察就說 我當然也不能說什麼呀,我也只是照程序來...#$%@

請問我現在到底要怎麼做才可以讓他停止無聊的舉動= =
快點給我意見吧~~~我真的只是菜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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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7-10 20:03:03 | 只看該作者
一般都會先去調解委會員吧,如果開完會結果沒下文,對方走刑法來解決

那必須要調出當天路口的監視器看是否跟你的行為有因果關係

如果真的上法院就拿出委會員的公文給法官看....這是對你很有利的証据

而對方手段一定要調出片子指出你行為害他種田....這是你只要言詞不要說出不利於己的

就看法官的自由心証....主要你也無法證明他犁田跟你有關係,大概筆錄或說辭不承認,對方還能怎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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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09-7-10 20:04:01 | 只看該作者
就讓他去告吧 反正他也贏不了 什麼證據都沒有 根本沒用 嚇唬你的... 你連碰他 都沒碰到 他還想告你? 老天有在看 這種廢物 想勝訴 門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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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09-7-10 20:04:44 | 只看該作者
看現場有沒有監視器~~有影片才有真相
還有當時你的小豹是否有因為該車禍導致的損傷照片
倘若都沒有損傷~~那表示並非是因為碰撞而產生的車禍
如果他要告過失傷害~那他必須先提出證據
他是否因為超速而導致與前車未保持安全距離造成他犁田~~
在交通安全處罰條例他就已經先站不住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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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9-7-10 20:10:35 | 只看該作者
那個路口沒監視器
我也告訴自己他根本沒勝算
但像我這種欺善怕惡的人
還是想多聽點意見,在綜合一下最有利的說詞

我也跟警察說過了,當時如果他車速不快那怎麼會摔車?
警察也就嗆我說你怎麼會知道他騎很快,你背後有長眼睛嗎= =

我們兩個人跟車完全都沒有從車上掉下來,車也沒有倒
更不可能是碰到了
警察就跟我說,一個是碰撞後再成的車禍事故,一個是因果關係

可是我心想,法律講求的不是證據嗎? 因果關係也可以當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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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09-7-10 20:10:41 | 只看該作者
你的車和他的車

有撞到的痕跡嗎?

沒有痕跡 那就不理他

我哥的同學也是這樣

還好我哥騎在後面 看的很清楚

沒撞就是沒撞

直接跟他說 "賣 ㄍㄟ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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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7-10 20:16:12 | 只看該作者
你只能倒楣跟它耗了!!!問警察看他有證據說你撞到他!!
如果你的車沒跟它擦傷,你就照實講!!!然後告他誣告!!!
你女朋友就是證人!!!
如果你不想跟它耗就只能自認倒楣跟它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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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7-10 20:21:28 | 只看該作者
你只能倒楣跟它耗了!!!問警察看他有證據說你撞到他!!
如果你的車沒跟它擦傷,你就照實講!!!然後告他誣告!!!
你女朋友就是證人!!!
如果你不想跟它耗就只能自認倒楣跟它和解了.
nokissme 發表於 2009-7-10 20:16


跟他告啦 順便跟法官說

就是有這種人 救他 還挨告

以後誰還敢幫助別人

然後記得 要求精神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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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9-7-10 20:25:11 | 只看該作者
連碰到都沒有,連他倒車滑行過來時也沒撞到我們
我也有上YAHOO問有沒有人當時看到這場車禍
有人也回應我們,但他說她再前面沒辦法做證
我想現在這種社會,會出來舉證的人應該很少吧,誰會想沒事找麻煩?

警察不把我女朋友當證人
還嗆我女朋友說"是你騎車的嗎"

為什麼都愛欺負年紀比較小的
連警察也是一樣,氣到想飆髒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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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2009-7-10 20:27:1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費里曼 於 2009-7-10 20:28 編輯

等到事情結束

你無罪時...你想讓他吃點苦頭的話

你可以反告他"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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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9-7-10 20:28:59 | 只看該作者
老實說我也有想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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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7-10 20:30:03 | 只看該作者
等到事情結束

你無罪時...你想讓他吃點苦頭的話

你可以反告他"誣告"
費里曼 發表於 2009-7-10 20:27


這是一定要的::64::

反正就跟他比時間多

要求精神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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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7-10 20:41:57 | 只看該作者
看你的回應大概猜的出來警察想吃案在嚇你!!
你要很兇跟警察說要告它誣告!!
然後說我女朋友不是人嗎??
它坐在車上而且又在現場為什麼不能當證人???
順便跟警察問你有在現場嗎???為什麼知道他沒騎很快??
它黎田時有聽到警急殺車聲算不算??
警察也是人所以也會欺善怕惡!!
如果有認識的民代找一個去會比較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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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9-7-10 20:51:10 | 只看該作者
吃案要怎麼吃阿
吃案對警察來說有什麼好處?
因為他們有業績,所以不想解決像這樣的小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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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2009-7-10 20:52:36 | 只看該作者
15# 希CCC
所謂的吃案~~是表示你這個案件並未發生
這樣可以提高他們負責地區的[祥和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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