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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也不暸為什麼要搞這兩種法案,可能內
有隱情叭,有許多事或許是我們知道的太少
一個是返聯 - 以中華民國重返聯合國
一個是入聯 - 以台灣新加入聯合國
1.返聯 - 以中華民國重返聯合國
中華民國最早成立於中國地區,
後來內戰後,中國成立新的合法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以跑到台灣的中華民國當人無法再代表中國地區的合法政府. 所以聯合國才有決議中華人民共合國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得席位與權利.
所以以中華民國返聯困難重重, 如果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屬於中國的一部分, 那當然中華民國不能重返聯合國 - 如同香港不能進入聯合國一樣.
2.入聯 - 以台灣新加入聯合國
既然中華民國已被聯合國決議不代表中國,那就有人提出既然大多數台灣人
認為台灣不屬中國的一部分,那部如以
以台灣之名新加入聯合國.
至於2案那一案好,偶個人認為2案都應該支持,讓2案都過. 這樣2案一並進行,
這才是最有效的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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